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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宅基地属于政府部门

土地纠纷 2023-04-21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管。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以及其他土地的,由人民批准。乡镇政府。
    农村居民房屋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宅基地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管。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以及其他土地的,由人民批准。乡镇政府。
    农村居民房屋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农村宅基地归农业农村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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