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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的房子还能退吗?

房屋买卖 2023-04-24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签了合同,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可以退房:一、开发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二、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退房,开发商同意的
    三、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者被司法限制的
    四、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签了房屋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不能退。房屋合同主要包括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租赁合同。二者都是典型合同的一种,因此需要遵守民法典有关合同的规定。具体来说,无论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订立之后就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没有约定或者法定情况的产生,当事人不能任意解除房屋合同。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当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1、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
    2、出现了法律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或者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或者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签了合同的房子一般情况下不能退,如果一方要退需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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