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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责任在工厂工作突发病厂?

工伤索赔 2023-04-25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厂里上班得了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则可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如果不属于职业病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在厂里上班得了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则可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如果不属于职业病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员工突发疾病,如果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去申报,之后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有侵权责任人的,由该侵权人负责赔偿;如果无责任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则自行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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