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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自己烧暖不达标,到哪儿投诉?

业主维权 2023-04-27 2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小区内烧火影响环境,还污空气,不太卫生,可以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去举报,按小区管理法去办理。如果没有明确相关规定,应该到上一级的环保局,住建局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 小区暖气不热,可以向当地热力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以郑州为例,根据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市、县(市)、上街区供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与用热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供用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时,供热单位或者热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扩展资料
    第二十六条供热机组造成热用户房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或约定温度的,供热机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或约定温度。如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供热单位,应当在2个月前供暖期结束后,退还费用按实际天数的标准规定或者约定的温度没有达到双方所确认的。
    第二十七条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舱内温度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一)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暖效果。
    (二)拆除或者改装防风室内的DAO取暖设施。
    (三)擅自排放或者使用供热设施专用热能(水)的。
    (四)拒绝配合采暖机组进行逐户检查和检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

  • 小区供暖不好,可以找当地热力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投诉。如郑州市,根据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市、县(市)、上街区供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与用热的投诉举报制度。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供用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时,供热单位或者热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扩展资料:
    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一)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的;
    (二)拆改或者遮挡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擅自排放、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能(水)的;
    (四)拒绝配合供热单位入户检测、检修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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