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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60岁的工人在去工地的路上被车撞死了,工地上应该陪钱吗?

工伤索赔 2023-04-29 1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34757.2元/年×20年=695144元。
    农村标准:13360.4元/年×20年=267208元。
    2、丧葬费:72659÷2=36329.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开车撞死人判
    开车撞死人的一般以交通肇事定罪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工人在工地发生事故后,如你作为承包商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以企业、个体户形式与公司签约或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在工地工作期间因工负伤(非本人故意、非他人侵害),由发包方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伤,接下来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人基本康复后达到伤残等级的,有一类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与工人解除劳动关系后伤残补助金)。若该工人未能参加工伤保险,则有发包方按规定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待遇。至于包工头是否承担赔偿问题,就要看包工头与发包方(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而定。工伤保险,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为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参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工伤,待职工病情基本稳定后,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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