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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怎么办?

招标投标 2023-04-29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招标文件须知中的投标报价部分和建设工程合同样本中的计价方式相矛盾。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3、招标文件与实际脱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 法律分析:在施工项目投标时,投标人会根据市场行情、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对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报价,形成计价工程量清单。而业内人士常说的“清标”,就是指对投标人的计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清算,包括报价算术性错误、缺漏项的核查,不平衡报价的分析,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及报价的合理性分析和全面性分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法律分析:招标清单工程量比实际多,是招标中,开发商常用的手段。因为招标时候,还没有正式的施工图,所以甲方在招标的时候会故意把工程量放大,中标之后,还需要进行一次施工图预算,之后以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为准。预算完成之后,签订正式合同。违反合同的约定减少招标工程量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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