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楼上的主人往楼下倒水,物业上去打了好几次招呼,楼上的主人还是这样,物业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4-30 1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楼上业主责任不可逃避,具体到楼上漏水所产生的责任,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物业公司没有责任。理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的只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涉及到维修责任,也仅涉及公共物业、设施的维修责任,至于业主专有部分,除非与业主之间另有约定,否则,物业公司不担责。这个问题在法律规定上涉及的是相邻权及物权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如果楼上漏水,但业主和租客都不配合的,被侵权人可以找物业协调处理。如果物业的协调无效果,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投诉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物业、相关业主及租客配合处理;如果有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最后,如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敦促也无效果,那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楼上往楼下倒脏水可与楼上业主进行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协商不成可以寻找物业公司出面帮助,实在不行收集对方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或调解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