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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房人提前搬走,不住,还需要向房东支付剩余的租金吗?

房屋租赁 2023-04-30 2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提前让搬可以要求赔偿。租房合同尚未到期租客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租赁房屋,房东提前让租客搬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东提前让搬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承租协议时关于承租的事项都有明确约定,关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和履行方式都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对其内容有信赖利益,一方违约侵犯其对方权益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一般情况下,租客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搬走是可以的,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会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租客提前搬走但房租已交付,不存在拖欠租金及相应水电等费用的情况下,不构成违约。正常情况下,租客应和房东说明情况,无论什么原因都该告知房东,在没有费用拖欠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后原租赁合同作废。这样房东可以继续将该房屋租赁给他人。否则房东如果在不确定租客已搬走不在回来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且原签订租赁合同未作废,房东可能会涉及到合同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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