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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早年离异,我从小由祖父母养大,至16岁参加工作。祖父是离休干部,我父亲于多年前因病去世,父亲的再婚配偶从此不再与祖父母来往。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不与祖父母来往。 最近一年,祖父母相继离世。叔叔通知我处理遗产,并出示了祖父于多年前独自写的遗嘱,房子归叔叔(遗嘱注明:爷爷的房改房是叔叔出资八千元买的),存款归我和姑姑,叔叔说,祖父母留下一万元存款,遗嘱没有祖母签名,没有证明人,姑姑提出异议,由于姑姑在祖父患病期间尽力照顾,他们兄妹协商后,叔叔同意给她十几万作为补偿,房子估价在四五十万左右。祖父母晚年,我经常看望,有时叔叔没空,我就请假照顾二老。叔叔承诺给我两万元,让我配合他过户房产。我不好意思说什么,但几个问题我得弄清楚,请专家解答: 一是父亲的再婚配偶不与祖父母来往,应该没有继承权吧 二是祖父于多年前独自写的遗嘱,是不是成立 三是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叔叔不愿意主动通知他,有意隐瞒事实,我该不该配合他做公证过户。 四是能不能登报通知同父异母的弟弟,如果他不来,是不是视为放弃。 最后,咨询一下,如果协商不成,闹到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其他 2012-04-21 1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本人有八年办案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 你好! 1、你祖父母的继承人由:你叔叔、姑姑、你和你弟弟(你两属于代为继承),你的继母不是你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2、你祖父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房子属于你祖父和祖母的共同财产,他只有权力处分自己的一部分(可以指定由你叔叔继承),对你祖母的一半他无权处分;你祖母的一半属于遗产,依法应由你叔叔、姑姑、你和你弟弟分割。 3、你不能采用等报的方式通知你弟弟。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2项的方法分割。
  • 您好,如果遗嘱真实有效的话,1,您父亲的再婚配偶没有继承权,;2,只要是祖父真实意愿的表示,遗嘱成立;3,因为遗产的分配是按照遗嘱继承,遗嘱中没有涉及同父异母的弟弟,就无需通知;您可以配合叔叔房子过户;4,无权继承,也无所谓放弃。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 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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