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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失去了快递,没有保价,怎样才能得到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5-09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同的未保价的邮件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其赔偿标准如下:
    1、对于损失、损坏的给据邮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的赔偿额不能超过所收资费的三倍;2、对于损失,损坏的挂号信件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给予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有保价的按照保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
    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快递企业应注意:
    第一,要将有关赔偿的规定在快递运单背书条款中用较大字号突出。
    第二,收寄快件时应提醒用户贵重物品要保价,并告知用户背书条款有关赔偿的规定。
    第三,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等问题时,应尽快与用户联系进行赔偿,向用户道歉并做好赔偿有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消费者应注意:
    第一,寄递快件时应仔细阅读快递运单背书条款的有关规定,了解有关赔偿规定。
    第二,寄递贵重物品要选择信誉好的快递企业并保价。
    第三,应保管好寄递快件的运单底单,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等问题时,要求企业赔偿。
    以上内容参考:
    台海网-遇台风航空变陆运 一箱荔枝全烂了

    人民网-保价2万 快件损坏为何只赔250元?
  • 邮政快递丢失需要根据是否有保价进行赔偿:
    1、有保价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没有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递丢失的投诉流程如下:
    1、登录陆申诉网站,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基本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成功注册;
    2、成功登录,点击“申诉”,选择要投诉的企业名称、投诉内容,再填写自己姓名、电话、快递单号等,所以快递单务必要保留好,上面有投诉必需的相关信息;
    3、完成申诉,并且可以看到自己的申诉状态改变为“处理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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