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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放年终双薪奖能不能扣除我休产假的天数?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1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产假会发年终奖,否则用人单位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年终奖属于奖金,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产假是女性职工的带薪假,产假期间相当于已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克扣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者休产假时,如果符合年终奖的领取条件的,单位会发年终奖。另外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劳动者在休产假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未缴纳的,则由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职工休产假,如果符合领取年终奖的条件,用人单位仍然会发年终奖;如果不符合的,则不会发。如果单位在产假期间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未缴纳的,则由单位来支付产假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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