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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每周5天半,共44小时,6上半天,周六半天算不算加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1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安排每周工作六天,如果总工作小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十四小时,那么超出的部分应当算加班。劳动法是规定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所以如果没超过时间的,不算加班,还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单位安排每周工作六天,如果总工作小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十四小时,那么超出的部分应当算加班。劳动法是规定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所以如果没超过时间的,不算加班,还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私营企业的劳动者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并且要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前述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单位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前述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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