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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口多的房子不够住可以申请建房吗?

房屋产权 2023-05-16 0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建房是合法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可以申请,但是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便可申请自建房: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但是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便可申请自建房: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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