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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遗产继承 2023-05-18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本人到场、不需要受益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2、若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遗嘱人住地办理。
    3、公证员受理遗嘱公证申请后,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资料。
    4、审查合格后,公证员让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员颁发公证书。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遗嘱公证需要如下人员到场:遗嘱人、公证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办理公证的,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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