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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3-05-22 2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要满足如下相关条件:
    1、夫妻双方已经采取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有以下这些条件:
    1、具有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
    2、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3、离婚协议书应当是包括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4、双方当事人之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处于婚姻存续期间的。
    协议离婚的主要程序是申请、提交材料、审核材料、登记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其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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