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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3-05-23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包括:
    (1)重婚,即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包括:
    (1)重婚,即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重婚情形;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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