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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有哪几种

劳动仲裁 2023-05-23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仲裁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仲裁机构有以下种类:
    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2、临时仲裁机构。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
    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法律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是什么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仲裁裁决的种类: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对已查明的部分事实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是一般意义上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事务仲裁的所有争议作出的最终判决;
    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许可退庭的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是指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5、协议裁决,协议裁决是仲裁庭根据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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