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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约定什么条款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4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中应约定清楚下列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条款;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款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对必备条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外,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将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项或数项写进合同条款。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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