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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要有编号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5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编号不重要,不是法定的,通常为用人单位为了方面计数或检索,自行编制编号规则和制定。劳动合同编号本身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合同是否需要编号,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自行约定是否使用编号。只要不毁损合同的效力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给合同分类填写编号。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编号并非法定合同要素,劳动合同只要满足法律要求的要件就可以,劳动合同编号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会引起劳动合同无效。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了方便计数或检索,会自行编制编号规则和制定。劳动合同编号本身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比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及劳动报酬等要素,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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