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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在我家自杀,怎样让他们家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6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1、公民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租客在出租房自杀成功后,房东只能向其继承人、家属追索赔偿。而以所谓“凶宅”等非科学认知和未可见的后果向其继承人或家属追索赔偿,不能获得法院支持。所以,出租人难以向租客方追索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客在出租房自杀成功后,房东只能向其继承人、家属追索赔偿。而以所谓“凶宅”等非科学认知和未可见的后果向其继承人或家属追索赔偿,不能获得法院支持。所以,出租人难以向租客方追索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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