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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票是否需要进行工伤残疾鉴定

工伤索赔 2023-05-27 09: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局通知去医院工伤鉴定,最好带上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4、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医院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医疗结束后,残疾职工应携带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残疾等级评定;
    2、鉴定人每周一、二、三、五,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人携带的材料经专家确认后,缴纳两百元鉴定费。如果材料不完整,委托诊断,然后鉴定;
    4、鉴定办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到登记之日起十五天内,单位劳动者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和所收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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