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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4天放假过年,公司扣除我们的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9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订立程序合法、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向员工公示的,职工迟到可以进行罚款,具体怎么扣除工资要根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从法律上来说,公司是不可以随意扣除员工工资的;但是一下这几种情况还是可以有效操作的;1、员工给公司造成实际的损失,你要保留证据,然后根据此项扣除,不超过20%工资,劳动局也不会过多干涉,并且不要让工资低于该地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区都不同,建议你们的HR做做好调查)2、员工如果请事假,也可以扣除单日工资,病假需要证明。3、如考勤等情况,迟到早退等现象,虽然法律上不允许克扣员工工资,但是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中约定,可以对员工进行一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工资:劳动者请事假;劳动者无故旷工;劳动者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因本人的原因而给公司造成其他的损失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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