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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0年从技校毕业,没有招聘表。当时我说我们是最后一批正式工人。我们如何证明我们当时是正式工人?

讨薪 2023-05-31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不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具体现状而定!
  •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 法律分析:收集一些可能证明与本单位有工作关系的证据,如工服、工作许可证、工作证、工资卡、考勤簿、社保登记簿、同行证人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就下列事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双倍工资每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公开劳动合同的,自无限期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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