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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送美团的。我在11月8日向我们的网站提出离开,网站规定提前45天离开,相当于12月23日离开,现在我提前有事,本月10日前可以离开吗?

网络购物 2023-06-01 0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辞职不让走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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