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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医疗事故?向哪些部门投诉?

其他 2023-06-01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处理医疗事故的投诉部门有:1、医院的专门科室进行投诉;2、卫生局进行投诉;3、如果医院里面的科室以及卫生局投诉均无效的的话,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注意投诉之前要收集好投诉需要用到的证据,包括就医的收据、诊疗记录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出现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找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2、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3、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当事人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投诉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3、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受理的,应要求医学会组织鉴定;
    4、鉴定结论符合规定,以此作为调解的依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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