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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两限房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6-03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屋通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由于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各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其个人所有,且在取得所有权的几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类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造成的拆迁,通常拆迁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通常与市面上的一般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都属于被安置人的私人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规定,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愿自由上市交易。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公告公布后,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改造、拆建、装修的,拆迁人不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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