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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合并程序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03 1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有公司合并的程序包括:(一)订立合并协议。(二)通过合并协议。(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四)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五)主管机关批准。(六)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国有公司合并的程序包括:(一)订立合并协议。(二)通过合并协议。(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四)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五)主管机关批准。(六)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国有企业合并的程序:
    1、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审批;
    2、资产清查,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3、资产估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4、产权转让;
    5、合并成交后,签署产权转让协议;
    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7、向工商、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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