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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询问出租房屋的问题

房屋租赁 2023-06-03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查验租客的有效身份证明;明确房租包含的内容,以及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提供租金、押金收据;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的条件:(一)有合法的产权证件;(二)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等等。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2)房屋权属有异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一、房屋出租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房屋出租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签订
    1、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做个相应了解,排除掉不靠谱的房客;
    2、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包括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3、可以在租赁合同上备注一下出租房屋剩余的电和天然气数量,房客退租时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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