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临时工4000多工资需要扣个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03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用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税法》规定,发放工资或支付劳务费的单位都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扣税的计算方法和结果不一样,作为单位的临时工,可以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一般是非工资性收入或自由职业者的收入。
    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纳税人因从事设计、讲学、演出表演等取得了收入,这些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应按规定缴纳个税。不过,这与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方法不同,前者是按月计征,后者是按次计征。
    新个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分3级,其所得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最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而且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看你们单位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有没有超过5000,超过了就需要交,没超过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临时工工资属于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其扣税标准参照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相关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按劳务报酬计算,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