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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办完交付后不给我钥匙,让我到物业去拿钥匙。物业说交物业费才能给我钥匙。合同上没有约定要到物业去拿钥匙开发商这种行为违反合同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04 22: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开发商行为违法,应该是把钥匙交付给你以后,才算交付完成,交付完成,才能付物业费。
  • 看双方有无约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可以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 法律分析:开发商不给钥匙报警有用。首先开发商的做法是错误的。合理的配套费是应当交纳的,但如果双方合同没有约定要交纳配套费,开发商就不能将此作为领取钥匙的前提条件。对于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基于《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购房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依据上述合约的相关条款,追究购房人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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