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没有发出辞退通知书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06-04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在试用期无故辞退的属于非法辞退需要进行赔偿。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违纪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1、如果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在试用期的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过错性辞退,则可以立即与员工解约,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员工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公司要在试用期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还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过错性辞退的,则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