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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小区地下机械停车位产权属于谁

小区物权 2023-06-05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是谁
    1、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分析如下:
    (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1、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 小区停车场的归属权分析如下:
    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小区停车问题怎么投诉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我们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乱停车的现象;
    4、如果都没有及时解决的话,我们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小区停车场的归属权分析如下:
    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小区停车问题怎么投诉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我们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乱停车的现象;
    4、如果都没有及时解决的话,我们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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