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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投诉低保是不合理的

其他 2023-06-06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低保的投诉流程:当事人可以先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投诉,递交投诉的材料;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街道办事处投诉;再逐级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投诉;最后对该处理结果不服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之后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第十五条
    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讼诉。
  • 低保不合理可以去当地的财政、民政部门或者审计、监察等部门投诉。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使用情况等,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的义务。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对资金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使用情况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资金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实际效果等的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当事人可以去政府的民政部门投诉低保不合理。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会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再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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