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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配农村自建房地产继承

遗产继承 2023-06-06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产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依次按照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房产继承还需要去相关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以及去房管局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才能进行继续转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农村房产继承需办理过户手续。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即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农村宅基地房分割继承有两种方式:
    1、折价补偿,一般归居住用户所有,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定价标准可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定价标准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2、采用共有方法,分为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有,是指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不分份额,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份额享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不适合分割的遗产遗产,可以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共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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