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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道路救援基金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8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如下:
    1、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
    3、肇事者逃跑,找不到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交通违章罚款;
    8、其他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救助金由事故责任人偿还。根据规定,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救助费用的,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一、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
    1、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拨款。不符合的不进行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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