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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入口门设计不合理,影响业主进入和搬运物品。这个问题应该由哪个部门和部门来解决

业主维权 2023-06-08 2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物业不解决问题找当地的房管部门。因为相关规定,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处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不解决问题的解决办法有:
    1、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2、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入户门改外开向物业部门投诉,由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当事人整改。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入户门外开侵占公共空间,影响他人的通行,行为构成侵权,当事人逾期不改的可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入户门改外开当事人可向物业管理、居委会投诉。如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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