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业主维权法律咨询

扬州
业主维权
小区入口门设计不合理,影响业主进入和搬运物品。
小区物业不解决问题找当地的房管部门。因为相关规定,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处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物业不解决问题的解决办法有:1、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2、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3、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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