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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外地工作,现在怀孕了,要求单位把我调回户口所在地工作是否符合法律?

其他 2023-06-10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续申请工作调动

  • 法律分析:不合理。
    1.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未经职工同意不能生效,职工可以拒绝,要求单位按原合同履行。
    2.国家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哺乳期女职工的合同变更仍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单位强行变更工作地点的,可以通过工会或妇联等相关组织与单位交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 看用工单位是否与派遣单位有过相关的约定。用工单位退回孕期女职工,要凭其与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对于用工单位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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