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是一国有企业员工,90年参加工作,后改制,还在该企业一个子公司工作,今年53岁,日常负责项目管理(项目经理),最近新领导上任,推行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完成不了任务的,要考核。具体管理措施:一是项目管理要交风险金,任务完成不了的,按办法扣减(有管理办法);二是项目资金没有回款,全项目不发工资(口头的,没看到公布的文件)。不幸的是,本人刚好赶上了一个情况不好的项目,项目从去年6月开工,但甲方没钱,也没有支付我们的服务费,今年5月28日,我被免职,在家待命。 2022年10月18日,与公司签订了项目管理责任成本书。2022年2月24日,最后一次发放工资,扣了约50%,直至今天,再也没有发放过工资。 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不太好,公司已把内部退养的年龄提前到55周岁,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这应当是公司裁人的一个信号吧。 问题: 1、如果本人这时主动提出辞职,能不能主张离职补偿,毕竟3个月没发工资了,而其他同事要好些,只欠了一个月,不给我发的主要原因是我管的项目没有回收服务费。 请指教

讨薪 2023-06-12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