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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小区地下室停车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3-06-12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收业主的停车费是合法的,但是不能乱收费,比如随意加价。目前大部分的物业都是受开发商的委托或者业委会、业主委托,事实上存在有管理和服务关系,所以,物业是可以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的。
    小区收停车费怎么举报
    1、可以向物价局举报;
    2、可以向业主委员会举报;
    3、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对于小区内高额的停车费可向此部门反映,将收费标准约定到合同中,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 法律分析:居民小区的地下层应该是停车位,一般不会建车库,如果在地下建车库,汽车进出车库会十分困难。一般开发商都是出售停车位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小区地下停车位如属于开发商所有,车主在未购买的车位的情形下,收停车费是合法的。如果车主已经购买了小区地下停车位,再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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