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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买的安置房没有过户,今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13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2、等待房屋解封;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及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2、等待房屋解封;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及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 没过户的房子被查封,以下情形下可对被查封的房子提出书面执行异议以解除查封的执行:1、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或查封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2、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3、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查封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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