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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者妻子未到退休年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有抚养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3-07-06 15:14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曾规定,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配偶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即使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应为受害人的被扶养人,应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 有的,司机全责么 ,有没有责任划分
  • 你好,可以的,事故责任怎么分的呢
  • 有的,根据伤残等级标准给付赔偿金
  • 你好,可以协助你处理交通事故的
  • 具体情况说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 您好,请说一下详细情况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死亡,父母没到60岁也有赡养费。可以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您可以跟我沟通一下详细的情况,方便给到您具体的解决方案。是妻子也在交通事故当中吗?还是交通事故之前妻子就是靠死者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是的话,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事发前死者仍在单位上班,一直在实际扶养妻子的话,可以要求生活费。
  • 你好,是遇到经济纠纷了吗
  • 您好,有什么能够帮助到您?
  • 具体责任比例是可以落实好赔偿权益r
  • 你好,可以说下大概的情况。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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