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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公司在入职时,只让签订一张试用期合同,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说试用期一个月如果没有问题,结束之后会立即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试用期工资只有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且试用期合同上面写了如果劳动者一个星期内离职,没有工资,相当于有一个星期的试岗期。 最后,我想问一下,这些东西都是合法的吗?如果试用期期间被辞退,可以劳动仲裁吗?能有赔偿吗?谢谢您

无故辞退 2023-06-21 13: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合同。未签署书面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80%的工资发放是合法的。如果试用期内被开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一般需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具体情况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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