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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暑假工在饭店工作了七天,过了饭店所说的试用期,经理说过了实习期就有工资,今天是第八天,但是由于饭店对我这廉价劳动力的压榨,使我不想在这里干了,但是经理说要离职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我们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但是又怕不让我走,让我走又怕这八天的工资拿不到怎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5 10: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签合同随时可以走,索要工资未果建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致电了解。
  • 关于辞职的规定如下:员工辞职,一般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的员工则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后可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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