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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公证

抵押担保 2023-07-03 2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公证一般需要本人亲自去。如果有困难,也可以委托别人代为申请。但以下公证事项不得委托别人办理:
    1、遗嘱公证;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3、赠与公证;
    4、亲子公证;
    5、收养公证;
    6、取消收养公证;
    7、委托公证;
    8、声明公证;
    9、生存公证;
    10、其他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事项申请,除遗嘱、收养等需本人办理公证的,其余公证事物均可委托他人办理;2、申请人就申请公证事项,提交相关材料,需真实、合法、充分;3、公证机构接受申请后,审核相关材料,并告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等;4、材料有问题,要求补充材料;材料无误,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公证机构应当办理以下公证事项:合同公证;继承公证;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招标投标、拍卖公证;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公证;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公司章程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文书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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