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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聘的是二房东的商品房,突然之间接到通知到期不租了,这算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3-07-05 13: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的行为是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按照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向你的租客索赔。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投诉或提起诉讼来解决
  •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 租房期间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租了算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害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变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合同内房东违约不租了,此时可以要求房东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如果不履行,此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请问合同中有关于此情况的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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