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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地址在东莞大岭山,现要搬迁到东莞凤岗。距离超过50km,开车回来4个小时,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未正式发起搬迁文件,部门领导微信有问是否愿意过去,回复不愿意。 想咨询一下,如果公司安排班车接送上班,不过去能否申请N+1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16:4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结合企业搬迁的距离、企业搬迁有无提供班车或交通补贴等便利措施、企业有无调整上下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定。 如企业已经实际采取为劳动者提供班车、提高交通补贴、调整上下班时间等举措以降低搬迁对劳动者的影响,该搬迁行为并不足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者不去的话难以获得经济补偿。
  • 你好,如果公司安排班车接送,不过去的较难申请经济补偿金。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搬迁员工能不能得到赔偿要按搬迁的距离和地址考虑,如果搬迁的距离过远,工作地点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那么此时单位就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公司搬迁后的距离达到劳动者通过交通车、公交车等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够到达新址上班的标准的,且公司也没有安排班车等措施保障劳动者上班的,则如果劳动者因此辞职的,单位就需要赔偿。
    一般来说公司同城搬迁的不需要赔偿;如果公司搬离现在所在城市,且劳动者因此辞职的,单位就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迁址,员工不去,如果是在本市范围内搬迁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市内搬迁厂区可能你的诉求会不支持
  • 你好,超过30公里可以拒绝搬迁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目前还是有难度
  • 你好这个事情可以主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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