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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岁签了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里没有必备条款 这算不算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5 0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主体是否得当,内容是否合法等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必要时可以直接找律师确认。
  • 一、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是否有效
    1、劳动合同前欠缺必备条款是无效。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必备条款增补在劳动合同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补办,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者的那一份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可以让用人单位将其的那份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可;
    2、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明佐证劳动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合同无效。但欠缺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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