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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

讨薪 2023-08-03 19:17 人浏览
共30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详细情况可以跟我沟通,我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
  • 拖欠时间多久?拖欠理由是什么?可以先协商,否则可以去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呢?违法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点击律师头像详细咨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工资,并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
  • 你好,拖欠你多少工资您可以说明一下您的案件情况
  • 你好,可以通过走法律途径把工资要回来的
  • 你好,拖欠工资是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 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向老板要回工资。
  • 可提前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投诉或诉讼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你好 拖欠多久了? 入职多久了?
  • 可以和公司协商,或者去劳动局反映。
  • 你好,拖欠工资是可以拿补偿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多少钱的工资呢,给你商量了吗
  • 你好! 拖欠工资有多久了的
  • 你好,这边 拖欠多少的工资
  • 你好,可以说下大概的情况。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一下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请说一下详细情况
  • 你好,拖欠工资可仲裁的
  • 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1、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投诉成功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是有欠条的,则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属于违法吗
    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应按照约定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员工。如果是拖欠工资的话,员工可以投诉、申请仲裁或者直接起诉用人单位。
  • 老板拖欠工资,可以打12333投诉。劳动者也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或者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老板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是提起仲裁、诉讼。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资: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与老板协商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以要求老板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 2、前往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您好,可以协助你要工资,可通过法律途径
  • 你好,这边建议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进行维权。
  • 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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