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后我们选购了一套房准备养老,是他缴的首付,并包括以后的按揭。虽然房产证上是他一人的名字,但买房时他在房产上写明了各占百分之五十,份额为共同共有。可现在他觉得有我的份额不划算,准备五一节前后卖掉。当时是以我的名字贷的款,为他买房时的利率享受了下浮7折的优惠。现在他要卖掉这套龙头寺公园里的有我份额这套房,去住另一套地势偏僻,生活不便的房,我该怎么办?另一套生活不便的房也是婚后买了第一套后,第二年再买的。

其他 2012-06-14 09: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恩施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